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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科
来源:区市政园林中心网站 日期:2017-09-19

  安全科

1、宣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及北京市、大兴区有关安全工作的各项法规、规章;
2、负责全系统车辆交通安全、驾驶证和车辆牌证年检管理,处理交通事故、车辆保险和理赔;
3、负责全系统锅炉、压力容器、办公楼用电、防火等安全 管理;
4、负责所属各单位安全生产、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和考核评比;
5、负责系统重点要害部位的确认和安全监控系统的设置安装及日常检测维护工作。

安全科科长职责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
2、严格遵守国家、北京市、大兴区的各项安全法律、法规;
2、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签订安全目标责任状,做到层层落实;
3、建全本单位安全组织,建立安全管理制度;
4、组织好本系统的安全教育和安全培训工作,做到特殊工种持证上岗,干部、职工的安全知识全员培训;
5、认真组织本系统开展安全自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杜绝隐患。积极配合上级各专业部门的安全检查;
6、本单位发生安全事故,要及时组织抢救,及时上报中心领导和区安全主管部门,同时妥善保护现场;
7、积极参加各项安全宣传活动,努力完成各级领导赋予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科员职责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
2、按照本科内部分工和岗位职责认真完成所负责的各项工作任务;
3、认真学习专业知识,刻苦钻研本职业务,努力提高本职业务水平和胜任本职工作的能力;

联系电话:89293609  传真:89293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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